•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5: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电话:2276993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4年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立足自然资源工作职能,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质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均为其他类信息。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按照统一版式,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4年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局预决算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服务保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着力做好林业资源管理、电梯增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做好解读回应。主动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政策解读,积极参加区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局领导对《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及翻建管理规定》等话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并就群众感兴趣的问题回答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畅通网站、信函、传真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做好群众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15件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认真答复,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其中5件为当面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9件为信函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4年度,已答复16件,均按时答复,未出现超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发布前的信息进行检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限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按时移送区档案馆、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局办公室和相关股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网站自查整改,按照区政府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强化公众号与网站稿源互通,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明确政务公开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政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局统一领导、逐级负好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政府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专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监测管理等日常工作,充分利用错敏信息监测平台,每日定时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准确,严防出现信息表述错误等问题,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按照《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外发布的信息均严格遵循三审三校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宣传动员偏少,网友参与不多。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及时更新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栏目内容,进一步筛选一批符合公众普遍关心关切的自然资源领域事项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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