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2 21: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电话:0595-2276993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5年度,我局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积极运用微信等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2为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11条为其他类信息。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权力清单、部门预(决)算、征地信息等,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做好解读回应。针对2025年起草的两份规范性文件,采用问答解读等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依托互动知识库平台开展热点问题解答等,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清理情况。2025年我局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及时发布《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2025年共收到21件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9件在法定时限内认真答复,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1件,其中9件为当面申请,9件为网络申请,3件为信函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5年度,已答复19件,均按时答复,未出现超时情况。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2025年有3件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确保按时移送区档案馆、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设置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设置机构设置、政策解读、部门预(决)算、行业管理等栏目,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建立存量信息定期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宣传平台存量信息巡查管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确保信息导向正确、内容正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局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担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更新和监测管理等日常事务。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发布信息进行日常检查,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更新,严防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与规范流程。严格按照《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对外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经过规范审核流程。建立并落实已发布信息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保障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存在不足,部分重要政策与动态未能实现第一时间公开;二是传播方式以网站栏目发布为主,未能充分利用其他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与公众触达效率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时效管理,明确界定各类公开信息的时限标准和要求,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动态能够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提升政务公开响应能力;二是巩固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拓展图解等可视化形式用于政策解读,丰富内容呈现方式,增强信息可读性和吸引力,构建覆盖面广、互动性强、触达高效的政务公开传播模式,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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