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4〕20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申 请 人: 泉州市联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玉霞社区元泰一路19号三楼右边
法人代表: 陈涌城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延续申请(受理事项编号:qzlc0212404284580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限延续至2027年7月25日,并到我局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362001FJ20210009)。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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