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4〕20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泉州市联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来源:鲤城区人社局 时间:2024-04-28 09:21

      申 请 人: 泉州市联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玉霞社区元泰一路19号三楼右边 

      法人代表: 陈涌城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延续申请(受理事项编号:qzlc0212404284580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限延续至2027年7月25日,并到我局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362001FJ20210009)。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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