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4-00035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4〕2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泉州市捷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来源:鲤城区人社局 时间:2024-06-27 17:02

      申 请 人: 泉州市捷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福建省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常兴路74号

      法人代表: 肖志立

      申请人于2024年6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住所变更申请(受理事项编号:ythlc0381903872406270003),经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等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62001FJ20210007)住所变更,由原住所福建省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南环路770号中骏商城2幢915室变更为福建省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常兴路74号,并到我局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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