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10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2024〕1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泉州人才“港湾计划”,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2024年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4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鲤城区2024年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至2024年3月20日,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认定公布并在有效期内的省C类人才和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公布并在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鲤城区入选对象)中的第三至第七层次人才。
二、体检时间
时间:5月1日-9月5日。
三、体检地点(五选一)
1. 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体检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7:45-9:30,预约电话:22277043)
2. 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体检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7:45-9:30,预约电话:28121053)
3.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旧院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至11:00,预约电话:22756633、15860305708)
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门诊6楼国际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00,预约电话:26655191)
5. 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7:30-9:30,预约电话:22007700、15959852882)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高层次人才,根据健康体检时间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仅限本人体检),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二)辖区高层次人才的体检费用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
(三)体检前1天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22时后勿再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进行B超(彩超)检查时需膀胱充盈,检查前4小时不要解小便。
(四)体检报告自行到医院领取。
(五)相关单位联系人
1. 鲤城区人社局联系人:章 丽 22985192
2. 鲤城区卫健局联系人:李志泽 22355892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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