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3000-2021-00037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2021〕83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6
区直属各社保经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渠道,更好地维护我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经研究,决定聘任刘宗伟等7位同志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刘宗伟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
谢梅珠 鲤城区海滨街道金洲社区
陈美玲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庄文龙 泉州农行鲤城支行
庄斯斯 泉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朱菲菲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消毒有限公司
曾娴婧 鲤城区总工会
二、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1.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行使职能、开展工作,要主动、自觉、真诚的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正常进行。
2. 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予以办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主动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整改情况。
3. 受聘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经常性监督活动,积极参加组织的社会保险监督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为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多作贡献。
4. 区人社局将不定期地召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不定期组织监督员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使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