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闽委法办〔2023〕5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以来区人社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准确把牢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打造高品质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以局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一岗双责”,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负责好业务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人社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就业、人才、社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区里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落实合法性审查,通过集体审议决定后公开发布,并及时向区司法局进行备案。2024年年初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事项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权责事项16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公共服务23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7项。权责清单、流程图和自由裁量权等均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泉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进行发布,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局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做到事前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检查时,佩戴或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机制,我局在作出执法决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相关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泉鲤政文〔2021〕47号)文件的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按时出庭应诉,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予以支持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开庭审理的10件,我局行政负责人均按时出庭,出庭率100%。
(三)坚持“双随机、一公开”,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局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除上级另有要求外,其他执法检查全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创新。同时坚持协同推进,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2024年,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对区30家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同步录入到“闽执法”平台。
(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我局敦促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各类专题考试培训,截至2024年底,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人数为21人,已全部录入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进行统一化管理。另外,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数为11人,其中,综合考试报名人数10人,目前有8人通过综合考试;报名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数7人,目前7人已全部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五)做好网上一体化执法平台工作,“数智”赋能行政执法。自“闽执法”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基本上完成了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的阶段性工作,现已配备3台可连接政务外网的电脑,并根据要求采购专用移动执法终端。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及赋权事项,认领本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完成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申领,满足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文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非税平台开票缴款的需求。并已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担任“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授权、同步应用等操作,指导我局执法人员下载闽政务APP,确保我局执法人员开通并激活个人账号,实现案件在闽执法平台移动端的线上办理、审核、审批。2024年,我局执法人员通过“闽执法”平台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检查案件60件及行政处罚案件4件,及时上传执法案件信息,保证运用平台办理执法案件的适应性和主动性。
(六)优化劳动保障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我局加强根治欠薪工作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区住建局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2024年截至目前,未发现因政府部门拖欠民企账款而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认真夯实劳动信访、投诉、举报接访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地址,实行首问首接和专人负责制接待处理,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工作,确保劳动纠纷案件“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2024年,我局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12345便民服务件1724 件,人社部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746起,省人社厅欠薪平台线索件55起,市人社局公众号线索件242起。共调处欠薪涉及1955人,金额1043.19万。共调处欠薪涉及1918人,金额1024.85万。三是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化解为主”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4年,仲裁委共收件431件,其中不予受理57件,受理案件374件,上期末累计未结争议案件数4件,已办结372件,结案率98.41%。已完成结案率达到93.5%以上的指标。同时,通过“福建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录入仲裁案件,实现案件线上办理,定期开展仲裁案件线上比对自查,避免发生在线办案异常情形。2024年,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线办案率100%。四是揭牌启用“鲤城区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站”。我局联合鲤城区检察院打造鲤城区首个聚焦农民工等弱势困难群体“讨薪难”问题的工作站,工作站将通过开展日常信息互通和紧急案件联系等工作,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联动融合,加强劳动维权与检察院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五是签署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我局联合鲤城法院、鲤城区总工会签署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确立三部门在“联动预警、纠纷调处、信息互通、强化力度、法治宣传”五方面的合作内容,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第一时间启动预警联动机制,通过组建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搭建“法院+工会+人社”的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协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七)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局网站、“鲤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社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有效提升人社法治文化在基层的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的知晓率、普惠面。二是通过结合校园招聘会活动、“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等,安排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对群众的普遍关心的薪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伤保险保障等热点问题设置专门的咨询点进行答疑释法,进一步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三是及时更新“人策匹配机器人”的惠企政策,完善政策知识配置,积极推广应用人策匹配机器人,推动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提高本地区意向企业群众政策匹配量。目前我区上线就业创业政策和人才政策20项;同时积极推广运用人策匹配系统,2024年,已累计匹配2111人次,新增意向群体368人次。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联合挂点社区东华社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宪法答疑、悬挂横幅等方式在社区开展宪法知识的普及,使居民对宪法及其他基本法有更加深刻的认识。结合秋季校园招聘会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前往黎明大学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高校毕业生的普遍关心的薪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伤保险保障等热点问题设置专门的咨询点进行答疑释法,现场工作人员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为高校毕业生解答法律问题10余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举报投诉、劳动纠纷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人员严重不足影响了处置结果,更是难以主动深入企业指导工作、监控情况。二是案件难度不断增加,调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从法律法规及政策层面而言,随着直播运营、网约车司机、快递配送等新职业的出现,以致在劳动关系认定等法律适用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从企业层面来说,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从劳动者层面而言,劳动者诉求内容从早期的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等单一诉求,向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支付加班费等多元化利益诉求转变。三是人社政策宣传仍需加强。目前部分企业群众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不高,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三、2024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请慎用、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通过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案例分享等形式,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带头尊法守法,自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敦促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规范化。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体系,推动仲裁调解提质增效。二是继续实行“线上+线下”模式宣传人社法规政策,线上通过“鲤城区人社局”、“鲤城微事”等公众号,干部职工朋友圈、微信工作群等渠道继续大力宣传推广就业、人才、社保、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线下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到学校、社区、企业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居民群众对人社领域法律的认识。三是进一步提升人社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劳动执法队伍人才储备,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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