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09: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电话:0595-2235573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鲤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及2022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32件,其中,行政许可19件,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3件,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网上下载和在线提交功能。进一步明确了当面申请、信件信函、传真等其它申请方式,并对依申请公开、及时规范答复作了严格要求。2022年,共受理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型部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审核员、责任人职责,形成局统一领导、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区政府相关规定,建立2022年度发文目录,并将公开属性、保密要求等分类备注;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发文之日起20日内网上公开,并向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及时更新就业创业栏目,提供就业创业工作第一手资料;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监管信息等进一步公开;每月在人社局子网站对社保基金收支、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各种社保、失业保险补贴等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化,增强信息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遵照谁上网、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 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作,特别针对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回应。

    2. 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建设,建立AB岗,认真做好传帮带,以确保特殊情况下各类工作的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1 5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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