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鲤市监〔2020〕2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2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0-06-29 09:28

    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

      现将《2020年上半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上半年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2020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场监管领域中,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监管重点和风险点,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提高日常监管效能,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将食品药品经营、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同时,按照市场主体风险分类以及信用状况,对风险分类级别低和诚信守法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对风险分类级别高和违法失信的提高抽查比例。抽查任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组织实施范围等)见《2020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以下简称《抽查工作计划》)。各市场监管所可根据辖区实际增加抽查计划、任务。抽查方案(含随机抽取名单)须在实施前书面报局信用股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三、任务分工

      (一)区局信用监管股负责上半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部署协调,按照市局抽查方案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区局各监管业务股室负责制定其业务领域的抽查计划,包括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具体检查事项,并指导、跟踪抽查任务实施。抽查对象属产品、项目、行为等无法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的,由各监管业务股室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部署、抽取、落实。

      (二)市局各项抽查任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属鲤城区局登记的企业,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检查。

      (三)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抽查计划。汇总各监管业务股室工作安排,统筹制定上半年抽查计划,对同一企业的各项监管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既定比例进行抽取。有建立专门行业监管对象库的,也可以在既有监管对象库中通过随机方式进行抽取。

      (三)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合理匹配原则,分别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四)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各检查组按照进度要求,规范开展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实地核查时,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上半年抽查任务的集中检查应在6月18日前完成。各检查人员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合理制定实地检查时间和路线。在实施检查前,要通过查阅登记监管等资料,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通知联系,做好事前准备,提高实地检查针对性。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运用“泉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管理系统”对任务实施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各检查组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运用该系统的微信端小程序进行打卡,实现监管留痕、执法过程记录,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五)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继续实行“一站式”抽查结果公示,各检查组要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分别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全部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7月8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企业档案资料由各检查组逐一建档造册送交信用监管股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组织保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落细上半年各项抽查任务。要强化责任落实,将抽查任务逐一分配到具体检查人员。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和检查时间,确保实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岗到位。

      (二)强化结果运用。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要针对具体检查情况,分门别类依法做好责令整改、线索移送、立案调查、列入失信行为等后续处理工作。要推进信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经营者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典型报道、案例解说、失信警示,扩大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于6月28日前将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报送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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