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市监〔2023〕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8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3-05-18 10:36
    各市场监管所、组,市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

    现将《2023 年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 年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聚焦涉企收费和民生价格监管,以高水平监管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一、敢字当头,在保价护航上争优争先争效

    (一)敢于担当,在勇立潮头勇挑大梁上奋力争先。认真抓好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落实,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在民生价费、助企纾困、降费减负、保供稳价等各项工作上敢善为,在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上多贡献。

    (二)敢于攻坚,在突破重点难点堵点上奋力争先。秉持监管为民理念,以敢下深水、敢涉险滩的魄力,敢于破除利益藩篱,找寻监管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啃下价格监管领域的“硬骨头”,推进医疗、金融、教育、水电气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管,努力解决社会反映集中的物业、停车收费高和医疗、教育、金融贵等难点堵点问题。

    (三)敢于创新,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上奋力争先。破除因循守旧观念,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应对医疗 DRG 支付方式改革、一般工商业电价放开后价格监管等新形势新问题,在直播带货、网络视讯等新业态监管上寻求突破,努力推动价格监管对象、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不断转变,做到守正与创新并重,线上与线下监管并重,事前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强监管与促发展并重。

    二、提高站位,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四)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开展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重要节点、特殊时期价格监测监管,建立重点领域稳价联络机制,提倡和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守信然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在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释放监管信号;推动社会共治共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置,营造良好价格舆论氛围。

    (五)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涉企收费治理。持续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巩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加强与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交通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和惩戒力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下沉检查、挂牌督查,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更大力度提振市场信心,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恢复。

    (六)围绕扩大内需释放消费,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聚焦高端白酒、天价月饼、时节商品、节庆礼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倡导理性消费;加强线上价格行为监管,加大网络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密切关注酒店、旅游、餐饮行业消费复苏情况,着力规范景区交通、餐饮、住宿、停车等环节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放心消费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七)围绕支持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环保价格政策。推动落实环保电价政策、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分时和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政策,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环保设施改造、行业转型升级和居民绿色消费。

    三、提质增效,在重点领域上取得更好成绩

    (八)突出医药卫生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以线上药店、线下药房、商超市场等经营主体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医药卫生领域重点检查,坚持民营和公立医疗机构监管同步推进,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联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加重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医疗价格环境。

    (九)突出金融领域收费监管。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收费优惠政策,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银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等行为。

    (十)突出水电气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推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 号)落实落细,着力查处水电气价格和工程安装价格违法行为,推动落实红线外投资政策。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重点整治 5G 基站等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十一)突出教育领域收费监管。继续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加强新学年集中收费监管,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中小学课后延迟服务收费等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和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推进整改规范。

    (十二)突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收费监管。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政府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行为,推动降低企业负担。

    (十三)突出涉粮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聚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涉粮政策宣传,做好夏粮秋粮价格监管和春耕夏耕农资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助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四、常治长效,在完善机制上投入更多精力

    (十四)建立正向示范机制,推进自我规范。加强价格自律正向引导,广泛开展价格普法宣传;聚焦社会关切,攻坚监管难点,推行省上制定的价费指南,推动物业收费、停车收费、商品房销售等一批热点行业领域明码标价指引出台,培育一批明码标价、诚信收费示范点,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范价格行为。

        (十五)强化价格警示机制,促进合规经营。深入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 号),建立价格违法行为警示机制,以通俗易懂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促进企业合规发展。

    (十六)强化价格异动应急机制,释放监管信号。在加强与价格监测、统计、商务等部门价格监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与大型商超、重点农贸市场、重点经销企业、行业协会形成有效的价格信息反馈和稳价机制,密切关注重要节点、特殊时期重要商品价格异动情况,及时运用政策提醒、约谈告诫、行政指导等措施,及时释放监管信号。

    (十七)健全行业自主规范机制,寓监管于服务。充分运用集中开展政策宣介会、典型案例通报会和向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发送 《督查意见书》 《监管建议函》等措施,推动医疗、教育、殡葬等民生行业领域以案促改、自查自纠,转被动监管为主动规范,发挥事中教育引导作用,实现强监管与促发展的统一。

    (十八)建立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补齐监管短板。在当前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监管领域,探索引入会计、审计机构和专业人才等第三方监管,借助专业力量,补齐监管短板,推进监管效能提升。

    (十九)强化部门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与工信、发改、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政策文件抄送、政策函询函复、价格政策建议反馈、违法线索移送和联合督导督查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十)探索智慧监管机制,提升执法质效。依托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执法检查流程,实现违法价费线索快速筛查与数据快速统计,提高价格检查深度、广度和靶向性,提升价格监督检查执法效能。

    五、夯实根基,在能力建设上做到稳步提升

    (二十一)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基层加强价格监管意识,提升价格监管业务水平,切实发挥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在价格监督检查上的前哨兵作用,推进明码标价、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等常态化监管落实落地。

    (二十二)强化业务培训。针对价监条线新老交替问题,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区、所层层推进,配合省、市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通过跟班执法、交叉检查、上下协同办案等以查代训方法,着力培养价监业务骨干,充实价格执法力量,提升价格执法能力。

    (二十三)强化业务交流。针对价格执法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局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上下、内外联动,加强沟通学习交流,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提高疑难热点问题的化解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落实工作报告制,以季度为周期,定期向市局报送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工作堵点或难点,夯实工作基础。

    (二十四)强化监管效应。坚持科学监管与高效总结宣传并重,充分运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狠抓关键时期典型案件查办,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多渠道、有节奏、分类别广泛宣传报道工作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市场监管始终在线、无处不在的威慑效果,充分展现市场监管为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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