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市监〔2024〕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鲤城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5-22 16:34

    各申报单位(个人):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鲤政规〔2022〕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鲤城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集中统一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发明专利、荣誉、资质等获得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通过PCT途径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需在鲤城区实施转移转化(自主使用或许可我区企业使用);

      (3)专利资助或奖励的对象为专利权人;

      (4)第一专利权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的,注册地址必须在鲤城辖区内(以专利证书上登记的地址为准);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户籍在鲤城区或持有在鲤城区务工、学习或生活的证明;

      (5)各申报单位(个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记录,不予发放专利资助或知识产权奖补;

      (6)专利权利人将专利转让、转移到区外,或企业外迁、破产、被法院拍卖的,不予发放专利资助或奖励。

      (7)对专利权利人未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律状态为无效的,或其他因素导致专利失效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8)申请资助或奖励的有关单位(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为其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缴其所获的财政资助,并予以通报,取消其今后申请资助或奖励资格;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其他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另行研究。

      二、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以2023年度鲤城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每周二下午3:00-5:30,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右侧窗口申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办理。

      四、联系电话:0595-22323788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表格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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