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6-12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鲤市监〔2024〕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8
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根据《福建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部署,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鲤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科学化运行,有效整合抽查实施任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日常监管效能,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突出信用风险主体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全年全区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5%、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局年度抽查计划,区局制定了全区统一开展的抽查计划表(详见附件),将以本辖区2023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确保全年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5%。同时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细化任务分工。各业务股室牵头负责各自抽查任务的实施,应针对监管对象涉及的不同抽查事项类型、企业信用等级、监管风险指数等情况,细化相应业务范围内的抽查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组织或指导相关执法人员完成相应抽查计划。区级统一组织的抽查任务具体实施方式见附件。
(二)落实分类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常态化运用通用型信用分类体系,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分级的ABCD四类企业要细化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
(三)使用平台抽查。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均应统一在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上进行,推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四)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要根据全区抽查计划安排,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抽查任务实施。各个抽查任务,应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基本手段,是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目标,构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环境,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二)抓好实施,提升效能。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本级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继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省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夯实联合抽查工作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落细部门内部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组织与实施;要规范开展实地检查,坚持“能联尽联”原则,对同一监管对象要避免重复多头布置检查任务,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方式,推进公正规范精准高效监管。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发现有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要继续落实“优化信用修复八条措施”,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及时纠错,尽快修复信用,在保持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有温度的监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各业务股室要对全年抽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抽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反馈、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抽查任务全面完成。要善于收集、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全年抽查工作总结请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局信用股。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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