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16:47

    泉鲤市监〔2020〕3号


     

    2019516日,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揭牌成立,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依法主动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成果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数量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信息31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本单位制作的主动公开文件 5份。

    2、公开主要类别

    其中机构设置2条,政策解读2条,政策法规1条、部门文件2条、知识产权4条、工作动态20条。

    3 公开主要形式

    我局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布发布平台网站(www.qzlc.gov.cn)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9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转发政策解读2条、政策法规1条,帮助群众企业深刻理解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规章、监管政策。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针对性做好回应工作。同时,利用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发动,发布预警信息。抓好消费维权工作12315投诉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817件,其中消费投诉2821件,举报733件,咨询252件,建议11件,消费纠纷争议金额65.8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59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至今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能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向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指南,每季度报送政务公开统计系统数据。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未开通相关局政府网站,所有政务公开信息统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开通鲤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年报、消费维权等信息,2019年共发布信息120篇,关注人数共24507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凡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文件和事项,均在信息生成后20日内公开。二是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注册审批股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32

    491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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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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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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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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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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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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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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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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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是我局整合成立之年,虽然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途径单一,公开内容仍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管信息,将公开透明作为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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