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6: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浮桥街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595-22373906;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数量

    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信息82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公示公告9条,政策解读2条,政策法规1条、部门文件15条、知识产权9条、食品药品19条、信用监管9条、质量监管40条、工作动态16条。另外,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国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情况(含办证流程、需提交材料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同时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梳理、归纳公众特别是市场主体咨询的常见问题,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并录入到区政府门户网互动交流知识库,对知识库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2.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鲤城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上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抽查,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随机抽查计划及时上传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栏目,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信息第一时间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是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年公开有关文件4条。三是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强化落实“四个最严”,全面抓好全区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辖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守住了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底线,及时通过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计划,监管动态,监管成效,全年共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19条、质量监管40条、工作动态16条,局微信公众号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照我局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严格加强信息发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区政府政务信息公示平台区市场监管局栏目设置,将内部机构设置、人事调整情况、有关政策信息以及有关执法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与网站信息同步,实现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服务资源整合系统化、服务内容实用化,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设置企业登记自助服务区,公开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综合股具体牵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股(室)落实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件规范高效办理等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查,设立三审制(信息制作股室、局综合股、分管领导三层审核把关),最后通过事前监管系统审核通过才上网,做到信息发布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新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深化市场监管工作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实现各项工作依法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