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09: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浮桥街新步社区区市场监管局办公楼;电话:0595-22373906;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撬动之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促服务提升、促治理创新、促民生改善的目的,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机构设置2条,公示公告4条,政策解读3条,工作动态10条,知识产权3条,食品药品安全30条,信息监管8条,质量监管95条,规划计划5条,公开年报1条。“鲤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转发信息约4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接到2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三个类别,规范了不同公开属性政府信息的行文流程。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我局从信息发布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另一方面,我局与区融媒体中心、各级电视台、党报党刊等各类媒体加强合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宣传,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便民信息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外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并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0595-22373906,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开展调查落实。2023年度,未接到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部分信息未及时公开。二是政策性文件出台相对较少,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收取情况为零元。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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