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4-30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司〔202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9
    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0-01-29 11:17

    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提高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根据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和法律保障、舆情稳控等四个专班(附件一),按照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抓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在岗在位,履行值班职责并按要求做好疫情信息等相关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每日报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于紧急情况、重要敏感问题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两小时内),及时总结上报防控疫情方面好的经验做法。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传染病预防知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应急控制措施等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因防控疫情采取的措施引起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跟进化解,并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疫期内不得组织社矫对象开展集中教育、集中社区服务,应采取远程教育、个别教育,自行社区服务实施。要暂停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迁居,确实有非常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报市局批准。

      四、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退休干部、自聘人员)要加强防控预警,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组织、不参与群体活动;文明过节、减少非必要接触等,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就医并报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股要全面掌握我区律师外出情况,已外出工作或休假的律师,要向律师所报告。现滞留湖北省的人员可留在原地暂不返回,自省外返回的须向单位报告并请按防疫规定居家观察自已及家人的健康状况,避免外出。

      五、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小组。区司法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服务保障组(附件二),配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开展重要文稿、通告等文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全力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1、鲤城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鲤城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服务保障组成员名单

      附件一:

      鲤城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蔡智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红蕾  局副局长

      周华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锦航  局党组成员、海滨司法所所长

      尹文龙  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朱智勇  江南司法所所长

      吴文泽  浮桥司法所所长

      马云珠  金龙司法所所长

      陈唯凯  常泰司法所所长

      陈忠理  开元司法所所长

      林成专  鲤中司法所所长

      叶艺斌  临江司法所所长

      谢森涛  办公室主任

      陈诗鸿  法治督察股股长

      庄燕燕  普促股股长

      苏秋路  社矫局局长

      庄晓皇  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达壮  普促股副股长

      邱婉羚  法治综合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专班、物资和法律保障专班、舆情稳控专班。

      二、专班成员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  长:林红蕾  局副局长

      成  员:谢森涛  局办公室主任

      陈诗鸿  法治督察股股长

      邱婉羚  法治综合股科员

      石  晶  普促股科员

      综合协调专班职责:负责协调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按照职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落实中央、省、市、区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部署情况;负责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组织和重要工作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信息。

      (二)疫情防控专班

      组  长:周华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苏秋路  社矫局局长

      庄晓皇  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达壮  普促股副股长

      王春良  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疫情防控专班职责:(1)做好“两类人员”情况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对发现有密切接触者或者患病、疑似患病的,坚决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要立即报告,并动员采取隔离监控措施。(2)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早中晚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防止失联、脱管,防止不假外出。(3)暂停社区矫正对集中教育、集中点验和集体社区服务等活动。(4)暂停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迁居。(5)对入矫、解教社区矫正对象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访群众要测量体温。(6)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人员每日测量体温。(7)督促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

      (三)物资和法律保障专班

      组  长:尹文龙  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谢森涛  办公室主任

      庄燕燕  普促股股长        

      庄晓皇  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物资和法律保障专班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调度工作,组织律师及时提供疫情防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舆情稳控专班

      组  长:林红蕾  副局长

      副组长:陈锦航  局党组成员、海滨司法所所长

      成  员:谢森涛  办公室主任

      苏秋路  社矫局局长

      庄燕燕  普促股股长

      庄晓皇  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达壮  普促股副股长

      舆情稳控专班职责:及时掌握涉及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疫情信息,做好舆情处置;针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员,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坚决杜绝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要严格纪律要求,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二:

      鲤城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法律服务保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蔡智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林红蕾  副局长

      成  员:陈诗鸿  法治督察股股长

      庄晓皇  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邱婉羚  法治综合股科员

      黄沿坤  社矫局科员

      石  晶  普促股科员

      王春良  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汤婕珩  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鲤城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服务保障组,负责配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开展重要文稿、通告等文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全力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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