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鲤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_3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_鲤城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1104-30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泉鲤司〔2022〕3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关于印发《鲤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2-11-25 14:5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