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9 10: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电话:0595-2235131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4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计199条。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局内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协同推进。二是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我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编制和实施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通过定期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属性、规范公开标准,不断夯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基础。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审计主责主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着力推进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总结等信息公开,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四是强化公开互动与服务功能。开展区审计局关于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的网上调查,推动审计工作更加贴近公众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审核、归档保存和定期维护机制,定期开展信息自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安全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5年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4件、电子全文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鲤城区政府网站下设审计局政务公开专栏,设立了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等9个一级栏目,切实加强平台日常运维与内容保障,确保栏目设置清晰、信息发布规范、链接畅通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流程,运用校对平台加强敏感词与易错信息筛查。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干部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确保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今后,我局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梳理与完善,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信息发布,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全面性。加强工作指导和内部协调,促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的协同发力,着力讲好审计故事,传播审计声音,为审计监督营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

      2026年1月6日 

      (联系人:庄柏阳,联系方式:0595-223513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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