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03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0〕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1
各街道办事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非星级酒店宾馆: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150号)、《鲤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鲤生态办﹝2020﹞3号)、《鲤城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泉鲤生态办﹝2020﹞4号)精神,需立即启动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现将《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实施品类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不可降塑料袋 |
1.商场、超市、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2022年底 |
2.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2022年底 |
|
3.集贸市场机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2025年底 |
|
一次性料餐具 |
1.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
2020年底 |
2.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2020年底 |
|
3.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
2025年底 |
|
宾馆、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
非星级酒店、宾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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