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03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鲤城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时间:2025-01-15 13: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5楼;电话:0595-2235578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部门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商务职能,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有效服务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本单位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65条。聚焦惠企利民信息,全面及时发布各级商务部门涉企政策举措,采用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商务政策解读,方便企业群众用足用好政策,全年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6条,共开展民意征集1次、网上调查1次。聚焦社会民生关切,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3件,对主办件回复意见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推动成果转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和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可靠性。严格按照规范对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归档,2024年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的信息公开纸质版文件总数为3件,电子版总数为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扣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中心工作,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重点内容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各类商务信息,增强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覆盖面。2024年鲤城区商务局门户网站及“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宣传教育等信息47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和推进会,提升业务能力。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自觉接受区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的检测和监督,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自查改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充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详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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