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11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0〕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9
各街道办事处,鲤城市场服务中心,有关商贸企业:
现将《鲤城区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鲤城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消联办﹝2020﹞3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商务安全﹝2020﹞3号),为认真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有关商贸企业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管理宽松软、形式主义等问题,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方式
排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街道检查、区级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市、区商务局按照检查清单,开展检查。
三、整治内容
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有关商贸企业要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突出对加油站等重点目标,拍卖、报废汽车拆解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领域,重点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星级饭店除外)等商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严格安全生产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百日攻坚战同步进行,分全面自查、检查整改、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整改。即日起至4月30日,区商务局将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区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并及时提请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区商务局将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处理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有关商贸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责任落实。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各有关商贸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并完善应急预案。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附件:商贸企业督查清单
附件1-1:
大型商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清单
受检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整改要求 |
1 |
本大型商场营业面积多少平方米,开业时间?并请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 |
||
2 |
本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成员和部门的分工与责任?并请提供文件复印件1份。 |
||
3 |
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
||
4 |
本单位是否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是重点单位请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重点单位告知书、年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复印件各1份。 |
||
5 |
是否知悉本单位所在辖区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的联系本单位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
||
6 |
本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应填明演练时间)并请提供应急预案和演练相关材料?是否有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
||
7 |
本单位是否制定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应填明演练时间)并请提供应急预案和演练相关材料。 |
||
8 |
本单位是否有特种设备?其中: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台、有(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台。 |
||
9 |
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验?最近一次检验合格期间从何时至何时?并请提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编号首页)复印件1份。 |
||
10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实施检验的时间、单位及联系人是谁,联系电话? |
||
11 |
是否属于老旧房子、危房或钢结构改造(抄送住建部门)。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现场存在的隐患。 |
||
备注 |
1.本专项督查清单、相关材料复印件首页请加盖受检单位印章。 2.本专项督查清单印复件一式三份,市、区商务部门、受检单位各留存1份。 3.督查问题请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核查后逐级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1-2
加油站安全专项督查清单
受检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项目 |
督查内容 |
企业 自查 |
实地 检查 |
1 |
(一)经营资质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 |
||
2 |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
|||
3 |
防雷检测报告是否有效 |
|||
4 |
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效 |
|||
5 |
有无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
|||
6 |
有无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告书 |
|||
7 |
从业人员上岗证是否有效 |
|||
8 |
(二)安全管理 |
本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明确分工与责任 |
||
9 |
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
|||
10 |
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联系电话 |
|||
11 |
本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
|||
12 |
本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
|||
13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消防检查的单位及联系人 |
|||
14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检查的安监单位及联系人 |
|||
15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实施反反恐安全检查的单位及联系人 |
|||
16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实施检查的质监单位及联系人 |
|||
17 |
(三)制度管理 |
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及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
||
18 |
是否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19 |
是否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预案 |
|||
20 |
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 |
|||
21 |
(四)散装汽油 |
加油站是否建立落实安全防范负责人制度,每班次至少确定一名人员作为站内散装汽油销售安全员。 |
||
22 |
是否制定散装汽油销售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
|||
23 |
是否安装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并通过实名登记系统采集购买人相关信息(如发现问题则移交安监部门)。 |
|||
24 |
加油站点是否安排专人使用专门加油机销售散装汽油(如发现问题则移交安监部门)。 |
|||
25 |
是否在自助加油机上销售散装汽油 |
|||
26 |
是否向塑料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如发现问题则移交安监部门) |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1-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清单
受检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企业执行情况反馈 |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
1 |
你单位是否有接到上级关于防恐、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指令?明确哪些任务? |
|
|
2 |
发现可疑、突发事件及苗头何时向谁汇报? |
|
|
3 |
你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明确分工与责任? |
||
4 |
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
||
5 |
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及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
||
6 |
是否有防恐应急预案? |
||
7 |
是否知悉联系本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
8 |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
||
9 |
是否建立相关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 |
||
10 |
是否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培训? |
||
11 |
是否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废弃物环保管理制度等管理文件? |
||
12 |
是否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车登记,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等。 |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1-4
二手车交易市场、4S店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清单
受检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企业执行情况反馈 |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
1 |
你单位是否有接到上级关于防恐、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指令?明确哪些任务? |
|
|
2 |
发现可疑、突发事件及苗头何时向谁汇报? |
|
|
3 |
你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指挥协调机构并明确分工与责任? |
||
4 |
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
||
5 |
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及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
||
6 |
是否有防恐应急预案? |
||
7 |
是否知悉联系本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
8 |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
||
9 |
是否依照《二手车交易规范》操作业务? |
||
10 |
是否属于老旧房子、危房或钢结构改造(抄送住建部门)。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现场存在的问题。 |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1-5
住宿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清单
受检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项目 |
督查情况 |
备注 |
1 |
贵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明确分工责任? |
||
2 |
贵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3 |
贵单位是否有消防、防恐及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是否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
||
4 |
是否知悉联系本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
||
5 |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
||
6 |
贵单位是否有特种设备?如有,是否按期检验?燃气使用是否规范? |
||
7 |
最近一次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实施检验的单位及联系人是谁,联系电话?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目前的检验合格期间从何时至何时? |
||
8 |
是否属于老旧房子、危房或钢结构改造(抄送住建部门)。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现场存在的问题(如燃气、消防)。 |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1-6
再生资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清单
督查项目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
|
培训教育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持证上岗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电气焊、电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
设备设施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
|
操作规程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切实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
|
应急救援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
|
相关方情况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
其它情况 |
严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进行切割、分装。 回收企业一律不得收购未经气瓶检验单位进行过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收物品,督促回收经营者回收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应当查验是否经解体压扁等破坏性处理,并建立回收台帐,对报废液化石油钢瓶数量、规格和出售的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