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1-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统〔2024〕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鲤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09: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8号楼4楼;电话:0595-2235590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2.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3年度向社会主动公开5条政府信息中,其他类信息5条。

      3.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政务公开栏新增统计领域信息,围绕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规章、法律等相关统计文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4.及时发布图表数据按季度更新统计指标,如:一般公共预算、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等数据,有效推动统计数据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数据统计能力和意识。按月更新数据图解,将经济运行情况直观呈现,便于社会公众快速了解和把握经济运行的整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2023年,本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受理。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为1件、待答复件数为0件,已答复中“予以公开”的件数为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登记并分类,按月向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文件,按季度汇总填报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统计动态、统计数据、五经普、人口抽样调查、培训会议等重点工作信息,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2.开设线下政务公开栏:根据栏目要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

      2.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2023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列明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公开属性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内容质量的规范性、全面性。

      3.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定期更新、定期自查制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统计数据等动态类内容,每月开展线上自查,及时纠正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错误。严格执行“三审制”,信息上网前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够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及信息发布流程不够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公开栏、会议、信息、微信、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面向社会的全方位公开。二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有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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