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1-30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统〔2024〕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各街道办事处,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泉统〔2024〕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涵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等专业。
二、检查方法
(一)检查对象选定。根据全区“四上”单位数量情况,通过“双随机”按一定比例抽取相关专业执法检查对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执法检查数量按市统计局要求分别不少于4家。
(二)检查组织方式。按照执法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现场检查或材料送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重点
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结合数据审核、税务资料比对等途径,选取数据差异大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相关专业执法检查数量及重点指标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持执法检查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四种统计违法行为:一是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二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三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四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二)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各专业要妥善安排时间,明确工作进度,密切协作配合,及时报送执法检查的时间、单位名称及有关指标等情况,并从7月起,每月18日前逐月填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由执法检查队统一汇总上报市统计局。各专业要规范填报执法检查报表,认真审核汇总,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
(三)依法实施,严格执法检查流程。要切实担负起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落实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组织实施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减少统计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严格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据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正确收集有关资料,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要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统计调查对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单位数量和重点指标
2.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单位数量和重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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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检查单位数量 |
重点指标 |
1 |
规模以上工业 |
8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4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
8 |
商品销售额 |
4 |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 |
2 |
营业额 |
5 |
建筑业 |
2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1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模以上服务业 |
3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劳动工资 |
3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附件2
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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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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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报表名称、 表号、期别 |
检查指标名称 |
上报数 千元) |
检查数 (千元) |
差错额 (千元) |
差错率(%) |
差错原因 |
处理情况 |
企业所属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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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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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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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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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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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差错额=|上报数-检查数|(取绝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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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错率=(|上报数-检查数|)÷(检查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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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所属地填写至县(市、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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