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1-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统〔2025〕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09: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8号楼4楼;电话:0595-2235590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经梳理和编目,2024年度向社会主动公开9条政府信息中,其他类信息9条。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内容,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3.2024年度,我局信息主要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其中机构设置1条、工作动态21条、部门文件9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3条、公告栏14条、统计数据17条、统计分析6条、统计工作6条、部门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权力清单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为网络平台申请,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类型为“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每月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登记汇总,按季度报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2024年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公文9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调整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4年共推送信息95条。

      2.政务微信。信息同步发布在我局微信公众号“鲤城统计微讯”,2024年共推送信息43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

      2.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重点监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有待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仍需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栏目内容更新时效性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紧密结合社会公众需求,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网站内容建设,强化统计特色新闻宣传。关注群众声音,提升数据服务水平,帮助社会公众理解统计数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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