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1-03-04 10:12

     

     

     

     

     

    泉鲤统20112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为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一直以来,我局都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作为必示的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2010年,我局无任何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项目。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2010年,我局无任何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决策。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文件及鲤城区统计信息子网站发布2010年鲤城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等公共服务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通过鲤城区统计信息子网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体系。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2007年建立鲤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能及时充实调整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更新完善《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组织本局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及文件等途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文件发布流程,并且每季度按时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截至201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在人秘法规股设立信息公开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决策、规章制度、统计数据、财务收支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每月,本单位除了及时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统计局网站共同发布信息,还将纸质文件送交鲤城区档案馆备案,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12010年度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6条。22009年至今累计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其他信息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统计公众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09年至今,我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010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31条,其中属于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数19条,属于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数1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至今,我局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至今,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的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 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附表中数据起止日期为201011日至20101231日。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

    33 

    其中:1、网站公开

    11

    3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信息公开  年度  报告

      抄送:泉州市统计局,苏子卿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10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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