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2-01-05 11:38

     

                             泉鲤统201149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鲤城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机构。2007年建立鲤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能及时更新完善《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且每季度按时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2011年,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二是设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在人秘法规股设立信息公开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决策、规章制度、统计数据、财务收支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国民经济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鲤城区政府统计局子网站(http://tjj.qzlc.gov.cn)及印发统计月报等形式,每月向社会公众公布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体系。

        (三)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氛围。通过文件发布和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力度,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统计对象和街道社区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累计75条。

        (二)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的17条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10条。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每月本单位除了及时通过鲤城区政府统计局子网站发布信息,还将纸质文件送交鲤城区档案馆备案,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历年累计0条。

        (二)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统计公众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2011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20条,其中属于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数13条,属于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数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至今,我局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至今,我局从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的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单位、个人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 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附表中数据起止日期为 201111 20111231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

    75 

    其中:1、网站公开

    17

    7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  信息公开  年度  报告

      抄送:泉州市统计局,陈劲松常务副区长,洪奕蓉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11 年12 月2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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