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3-01-15 16:31

    泉鲤统﹝2012﹞86号

     

    鲤城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2〕2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鲤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8号楼4楼;邮编:362000;电话:22355775;传真:22355777)。

        一、概述

        我局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机构。2012年,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能及时更新完善《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鲤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且每季度按时填报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截至201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二是设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在统计局办公场所及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决策、规章制度、统计数据、财务收支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国民经济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鲤城区政府统计局子网站(http://tjj.qzlc.gov.cn)及印发统计月报等形式,每月向社会公众公布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体系。

        (三)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氛围。通过文件发布和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力度,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统计对象和街道社区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历年累计119条。

        (二)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的44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9条,其他信息22条。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每月本单位除了及时通过鲤城区政府统计局子网站发布信息,还将纸质文件送交鲤城区档案馆备案,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2年,我局通过统计公众网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历年累计1条,内容为关于2012年统计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二)对于公民咨询的问题,我局已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内容为:您好,请问您指的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还是统计职称考试?如果是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可访问福建省统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果是统计职称考试,成绩还未出来,预计要12月才能公布。

        (三)2012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23条,其中属于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数10条,属于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数1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至今,我局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至今,我局从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的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单位、个人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 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附表中数据起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4

    119

    其中:1、网站公开

    44

    11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1

    1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12年12月28日

     

      抄送:市统计局、陈劲松常务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12 年12 月28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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