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2
根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以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管理依据。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编号 |
文件标题 |
1 |
泉鲤政卫〔2020〕52号 |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 |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编号 |
文件标题 |
1 |
泉鲤政卫规〔2024〕1号 |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