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12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20〕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7
    关于印发鲤城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0-07-27 17:14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鲤城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7日

      鲤城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制定事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被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转变、卫健行政部门推动安全风险管控为主向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转变、卫健行政部门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为主向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推动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6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支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宣教股)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购买安全生产技术和建立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网络平台报送风险清单。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2021年底前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基妇股、应急办)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及时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实施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测试排查高层建筑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的问题。全面自查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的问题。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队伍及装备设施。三是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聚焦消控室、门急诊、住院部、地下层等重点场所应急逃生设施设备不齐全、疏散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摆放、“飞线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彩钢板临时搭建,违规用火和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风险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0年底前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四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树立卫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医疗机构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宣教股、应急办)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卫监股、应急办)

      (五)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尘肺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冶金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建立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卫监股,区卫生监督所)

      (六)涉疫涉医场所安全整治。一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整治。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二是涉疫涉医场所房屋结构安全整治。各单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在用房屋、尤其是老旧和改造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按住建等部门意见依法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三是城市洪涝安全整治。严格按照《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等要求,及时传达预警信息,梳理防汛备汛主要任务,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做好低洼地带的水电设施、物资药械库房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等重点区域和在建工地等特殊区域的安全防范。加强防汛备汛物资储备,配备齐全砂袋、抽水泵、应急电源等防洪物资和设备。加强洪涝灾害应急排涝和人员疏散训练、演练,提升单位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地质灾害安全整治。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排查、核实,确定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或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协调自然资源部门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卫监股、应急办)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台账和安全风险档案,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即刻改正。强化本单位各个场所、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管理责任落实,全过程监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各个环节,不得超量存放、超范围使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情况。强化废弃处置监管,设置医疗废弃物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应急办)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整治。严格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配足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加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物防、技防建设,将出入口、人员密集区和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图像接入泉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并加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深化平安创建,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做好精神肇事肇祸人员的一历五单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应急办)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底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部署启动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全过程,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区分轻重缓急,急的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家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固化,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操作细案、细化措施要求,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安全生产“一失万无”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筹推动整治。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切实抓出实效,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忠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主体监管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单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

      (三)加强监管督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各级指导服务、各类监督检查者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鼓励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督办和问责移送暂行规定>》(泉安委〔2019〕12号)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鲤城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鲤城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专题

      项目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责任单位

      一学习宣贯专题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020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县一册”和“一企一档”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2020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3.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各党支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

      2021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4.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每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5.开展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每年

      区卫健局

      6.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每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8.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每年

      区卫健局,区卫生监督所

      9.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2022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10.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每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专题

      制定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强化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持续推进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持续推进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021年底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管控责任。

      2021年底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

      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要定期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平台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持续推进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推动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推进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2020年底前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对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予以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2020年7月底前

      江南卫生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监督抽查本辖区5%的高层建筑。

      2020年10月底前

      区卫健局

      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

      2020年11月底前

      区卫健局,江南卫生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021年6月底前

      区卫健局,江南卫生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021年12月底前

      区卫健局,江南卫生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10月底前

      区卫健局,江南卫生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开展行业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三年内整改完毕。

      2020年至2022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启动新一轮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消防部门指导卫健系统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指南。

      2020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

      2021年

      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2022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

      2021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2021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配合落实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021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配合落实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022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

      2020年至2022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020年至2022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 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2020年至2022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2020年至2022年

      各医疗卫生单位

      五粉尘危害专项整治

      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尘肺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冶金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冶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监管执法需要。

      2020年

      区卫生监督所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每年

      区卫生监督所

      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

      每年

      区卫生监督所

      六涉疫涉医场所安全整治

      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2020年至2022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在用房屋、尤其是老旧和改造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按住建等部门意见依法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2020年至2022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加强跟踪整改、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2020年至2022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梳理防汛备汛主要任务,加强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做好低洼地带的水电设施、物资药械库房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等重点区域和在建工地等特殊区域的安全防范。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防汛备汛物资储备,配备齐全砂袋、抽水泵、应急电源等防洪物资和设备。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洪涝灾害应急排涝和人员疏散训练、演练,提升单位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排查、核实,确定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或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协调自然资源部门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台账和安全风险档案。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全过程监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各个环节,不得超量存放、超范围使用。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2021年12月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强化废弃处置监管,设置医疗废弃物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

      2020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整治

      根据规范标准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物防、技防建设,将出入口、人员密集区和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图像接入泉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并加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平安泉州”建设,推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对精神肇事肇祸病人或人员的管控,做好一历五单等相关工作,更新重点人员数据库。

      每年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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