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0200-2017-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17〕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05
区妇幼保健院、各街道卫计办、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推行妇幼保健便民惠民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于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现根据《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泉州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卫计基妇〔2017〕1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记载了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在全区推广和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是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协作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各街道卫计办、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本辖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妇联、宣传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为母子健康手册的全面推广使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各级各单位要将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作为提供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对手册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培训,有序推进。区卫计局负责按照《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泉州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纳入我区卫计事业发展规划。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人员培训,有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三)统筹管理,加强保障。区卫计局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工作基础、信息化水平制定推广使用母子手册实施意见,建立符合实际的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模式。管理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的推动工作,定期监督和了解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工作内容
(一)手册发放。针对辖区常住人口计划怀孕妇女,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街道卫生计生办、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孕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助产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发放,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儿童保健时,询问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手册的儿童,要负责补发手册。
(二)手册培训。区妇幼保健院根据《母子健康手册》的内容、使用方法、分期分批对辖区种类手册发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工作9月20前完成。
(三)手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当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当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指导。
(四)手册内容及印制。使用国家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模板,母子健康手册内容包含国家惠民利民卫生计生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重要的医学检查记录、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五部分内容,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主要服务于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和0~6岁儿童。各街道卫计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实际,探索母子健康手册与生育登记服务紧密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手册印制经费由卫计局统筹解决。
(五)手册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内容纳入到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手册信息化建设。结合“鲤城i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掌握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及妇女儿童健康相关数据,推动妇幼健康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大数据,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惠民的母子健康服务。
(六)手册信息报送。推广使用期间,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填写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按规定报送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将附件1和附件2汇总、审核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要将上一季度报表报区卫计局和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7-8月)。市卫计委制定下发《泉州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区卫计局制定下发《鲤城区卫计局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实施意见》。
(二)启动阶段(2017年9月)。2017年9月1日起,各街道卫计办、区妇幼保健院(计生技术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推广使用工作,印制手册、开展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使用和管理流程。由区妇幼保健院、鲤中街道卫计办牵头组织一场大型的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宣传活动,其他各街道卫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3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区卫计局负责本辖区推广使用工作,积极组织好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总结交流等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
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母子手册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定期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数据报表,并向区卫计局及市妇幼保健院报送相关信息。
3.区妇幼保健院(计生技术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办等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统筹做好手册的发放、使用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各单位积极开展针对手册发放、使用专业人员的培训,明确手册的作用、发放和使用方式,提高对手册的重视程度及对群众的咨询指导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对手册的认知程度和依从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生育登记等工作和信息有机衔接,要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将其提供的相应服务及时记录到电子信息系统和手册,手册中医务人员检查记录可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数据来源和依据。
(四)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区卫计局负责推广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区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卫计行政部门做好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的督导考评和业务指导工作。各街道卫计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推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通报。
附件:
1.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
2.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
( 季度)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 |
针对计划怀孕妇女发放手册及 发放机构 |
计划怀孕妇女使用手册 |
针对孕妇发放手册及 发放机构 |
孕妇使用 手册 |
针对儿童发放手册 及发放机构 |
儿童使用 手册 |
|||||||||||
发放总数 |
乡镇(街道)计生办发放数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发放数 |
其他机构 |
使用数 |
使用率 |
发放总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数 |
助产机构发放数 |
其他机构 |
使用数 |
使用率 |
发放总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数 |
其他机构 |
使用数 |
使用率 |
|
总 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一、该阶段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推广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
二、该阶段工作特色和经验
三、该阶段典型案例(包括实施单位的创新管理模式、发放、使用等好的经验;反映手册推广、使用活动的数码图片照片(或视频),注明照片反映的事件内容、时间、地点和拍摄人)
四、该阶段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办法
五、工作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