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2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17:3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9号楼;电话:0595-2235587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多方面的制度,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持续做好卫生健康各方面的信息公开。

      鲤城区卫健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涵盖了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科教文体卫生,疾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5条。

      对照2023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及服务信息公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南,围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规范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收到自然人的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办理、各科室密切配合,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流程,严格把握发文环节的公开审核“应公开,尽公开”,对于业务科室拟制发的文件,审核其公开属性。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公布上网,做好日常的动态维护,并将纸质文件送交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示、政策法规、卫生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设置健康教育、疾病防控等专栏。二是持续优化区卫健局《健康大鲤城》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政务动态,刊发健康有关知识,提高网民健康素养。三是指导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形式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督促提醒,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继续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途径。对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对外强化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都不高,调查互动开展较少。

      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流程,及时将医疗卫生工作展现出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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