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30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09:5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9号楼;电话:0595-2235587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立足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快医疗质量服务建章立制、促进大健康产业项目、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等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高卫健的服务能力。

      2024年,鲤城区卫健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涵盖了公共卫生监督检查 ,科教文体卫生,普惠托育等方面的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4年收到自然人的公开申请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材料移送、公开目录与公文属性动态调整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在发文环节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材料归集,按时移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定期进行信息动态调整工作,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主动公开,并发布在区门户网站。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主动宣传,为方便公众查阅,主要通过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卫生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126条次,发布健康教育、疾病防控专栏信息50条次。并通过区卫健局《健康大鲤城》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本部门政务工作情况,全年共发布卫生健康政务动态与健康有关知识等信息535条。同时,借助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载体深化卫生健康信息宣传,加强条块互动,继续做好医疗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设置16块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鲤城区卫健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筑牢公开基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对应栏目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发布,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6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鲤城区卫健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形式单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鲤城区卫健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规范化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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