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5-02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卫〔2017〕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4
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17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鲤城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8号楼4楼414室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889;传真:22355891)。
一、概述
2016年以来,鲤城区卫计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充实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专题研究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原有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制度等重新修订完善,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四张清单”,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内部审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卫计局门户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开卫计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同时,设立便民服务电话:22355870和22355889,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统一受理卫生计生相关审批手续,在窗口显著位置公开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和管理标准,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按照公开时限公开本部门的“2015部门决算说明”和“2016部门预算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2016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主要涉及政府各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占总体比例的 20%;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的信息 8条,主要涉及公共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防控、医疗监管、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情况,占总体比例的8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分别开设信息查阅中心、公共查阅点,其中通过网站专栏查阅政府信息居多数,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卫生教育等政策法规类信息受到公众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但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公开力量薄弱,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岗位变动较快,不适应新的公开形势。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尤其在社会关注、百姓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3.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二者合一时间尚短,不能及时厘清二者区别,造成部分工作进展较慢。
4. 激励和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等。
(二)改进措施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做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征拆迁工作、社会保障等与社会发展、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做好区一级出台的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创新通过微信等形式,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解读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进展等。对规范性文件,从拟文环节开始就要求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与正式文件同研究、同审批、同公开。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联合区效能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附表中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为本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咨询、公民申诉和政府支出等情况统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 |
64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 |
64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4日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区委黄天凯常委,区政府张刺治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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