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4-12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旅〔2021〕5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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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按照《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1〕25号)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将《鲤城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巩固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区文体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推动文体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现行管理体系深度融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我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鲤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1〕25号)和《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文旅〔2021〕129号)《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体〔2021〕81号)要求,结合我区文体旅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文体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夯实文体旅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全区文体旅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文体旅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底前,文体旅行业至少配置打造1家标准化提升示范企业,全区文体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力争达30%以上,2022年底前达80%以上,2023年底前全部达标。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对于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设立的文体旅行业企业,必须在一年内达标。
三、重点任务
适用范围:文体旅部门依法审批管理的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等文化市场;区图书馆、文化馆;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的不可移动文物。
参照执行: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石膏板饮料调味品酒类(葡萄酒、露酒)服装生产企业和酒店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3〕6号)文件规定;文旅部门指导星级饭店标准化提升。
(一)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文体旅行业企业对照标准自主创建(含自评)、自愿定级、自觉提升,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文体旅行业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觉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控。
(三)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文体旅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科学修订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文体旅行业企业围绕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从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对安全生产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
(五)指导企业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文体旅行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
(六)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2021年10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各股室要筛选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确定典型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具体名单于10月18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汇总)。
(二)试点先行,打造标杆(2021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从各自行业筛选1家以上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加强督促指导,可借助第三方技术支撑,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精心打造,分别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标杆单位。各股室于12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三)复制推广,整体提升(2022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在借鉴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指导行业其他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各行业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3年1月1日起)
各单位要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本系统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评先评优优先。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时予以优先推荐;评选区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中产生。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各类评先选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二)简化许可程序。对完成标准化提升且依法需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换证时,在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实行差异化监管。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的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将未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增加年度监督检查频次。
六、评审流程
(一)自评。各文体旅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对照相应评定标准(附件3)开展自评,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附件4和附件5)。达标后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并向评审机构提交。
(二)评审。各单位可委托具有专业评审资质的组织机构成立评审机构或自行成立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复核)工作:各文体旅企业自行向辖区内行业评审机构提交材料开展评审(复核),评审机构检查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书。
(三)备案和审核。各文体旅企业应及时将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各单位要做好审核和备案工作。
(四)公告监督。各单位及时对辖区内文体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和撤销情况进行汇总,由区主管部门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应明确联系电话、联系人,方便单位或群众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无异议后,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文体旅企业,通知评审机构发放达标证书。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退回申请资料。一时无法达到基本达标的文体旅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辖区内文体旅部门备案并进行整改。
(五)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在达标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辖区内文体旅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告。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不接受评审单位组织的抽查、核查,或抽查、核查不达标的;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
5.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满,不按规定申请延期的;
6.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条件的。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评审。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不达标的,由辖区内文体旅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整改期满,经评审单位评审,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文体旅企业,应向原颁证单位交回证书。
(六)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申请复评。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达标有效期满前30日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直接向原评审机构申请换发证书,经原评审机构审核后将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再延长3年,并报辖区内文体旅部门备案和审核,辖区内文体旅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告。
1.按照规定每年向原评审机构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七、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文体旅企业:
1.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同时抄告同级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监管职能部门。
2.由主管部门提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标准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强化监管督查。各单位要按照辖区内各文体旅企业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达标等级低的和未达标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将新增的各文体旅企业纳入达标建设范围,健全完善应达标企业基础台账;督促达标企业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定确认等级;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并及时上报。
(二)强化激励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对达标企业在增资扩营或新增项目时给予优先审批、优先安排政府扶持资金,在评优评先、评星评级、建设文明单位(企业)等方面,给予达标企业相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业务股室要靠前指导,加强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的指导、督查;市、区两级部门将把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工作主要任务,作为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采取通报等手段予以告诫,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每季度19日前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6)报送局办公室;每年度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标准化提升年度工作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月底前将本领域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应达标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局办公室。
(电话:22355837,邮箱:lcwtjwhg@126.com)
附件:1.鲤城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泉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企业及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自评报告暨申请审核表
3.安全生产化标准评定标准汇编
4.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5.应达标情况统计表
6.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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