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4-30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旅〔2022〕3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乡村振兴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30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鲤城区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2 16:31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文化与旅游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文旅非遗〔2022〕2号),结合我区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鲤城区非遗工坊认定工作,请各街道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经营者申报,指导填报《鲤城区非遗工坊认定申请表》、《非遗工坊从业人员信息表》、《非遗工坊统计表》、《非遗工坊产品信息表》,并于7月10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区文旅局文化股,区文旅局将联合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现场走访后,认定10个非遗工坊。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2355837,邮箱308924553@qqcom,地址: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8号楼312室。

      附件:1.《福建省文化与旅游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鲤城区非遗工坊认定申请表》

      3.《非遗工坊从业人员信息表》

      4.《非遗工坊统计表》

      5.《非遗工坊产品信息表》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乡村振兴局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