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4-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旅〔2024〕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文旅局 时间:2024-01-10 09: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电话:0595-2235596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财务方面信息9条,部门职能信息2条,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文体旅活动等工作动态信息54条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5条,主要类别为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均已在门户网站和档案馆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来,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按季度汇总填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并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23年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5件、电子全文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平台建设,积极丰富更新文体活动、工作动态等栏目。创建“鲤城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及时更新发布文体旅活动、惠民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维护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前通过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审查,并严格落实三审制,杜绝发布信息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2.信息公开有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现象。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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