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文体新〔2017〕65号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7〕16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7年1月1日至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等有关单位举办的保密工作和法律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业务。
(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严格制定本领域信息公开细则,规范、有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肃审批流程
我局继续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权力清单、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各项审批事项认真梳理,及时对各项流程在局网上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予以更新,缩短办事时间和办事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内容公开化、透明化。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将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表以及“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在网上公开。
五信息公开利用情况
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做到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公开政策到位、监督机制有效、群众比较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1、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设置、文化旅游、办事指南、行政执法、创意产业、文化遗产保护、文体活动、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等板块和栏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的政府信息,并报区档案馆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按照《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要求,我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文化市管理办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及旅游管理条例等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解读。今年来,共在政府门户网站“文体新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问题。1、由于做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日益提高,使得工作任务加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待加强。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1、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2、 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31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 |
1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 |
11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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