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7:3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电话:0595-2235596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2年文体旅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响应社会舆情,回应百姓关切热点。对政府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开。2022年以来通过文字、图解等形式发布上级、本级政策解读5条。

      二是及时公开最新信息内容。2022年,通过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财务方面信息9条,部门职能信息2条,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文体旅活动等工作动态信息43条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4条,主要类别为法定规章和规范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均已在门户网站和档案馆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我局信息管理,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调度,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充实网站内容,丰富更新专题专栏、互动交流、文旅信息等栏目。2022年,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对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发布信息。同时按照要求编制了《鲤城区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规定了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责任机构、渠道及载体等,不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拟发布信息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通过后,由办公室在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政务公开范围的扩大,我局人员队伍建设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新媒体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着眼于文体旅工作特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中文体旅民生工程、文体旅市场监管、文体旅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的发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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