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4-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旅〔2025〕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09: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电话:0595-2235596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文体旅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公共文化体育、旅游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以来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1条。

      推进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等10条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文体旅市场安全信息发布,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7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坚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同考虑、同部署、同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24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充分挖掘转化、活化利用鲤城特色文旅资源,加强公众号原创内容发布,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鲤城文旅之声”公众号自2024年9月起连续每月入围福建省各县(市、区)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前二十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落实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主动接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2、政策解读方面工作不够细致,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针对文体旅工作特点,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解读,推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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