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5-0100-2019-00015
    • 备注/文号:泉鲤城管〔2019〕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5
    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成立申遗景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小组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城管局 时间:2019-04-30 09:53

      

    区卫生考评中心、环卫所,城管办,开元、鲤中、海滨、临江街道城管办、环卫站:

      根据申遗工作和区领导的相关要求,为强化我区申遗景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保洁力度,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助力申遗工作的有序推进,经局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我区申遗景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亮  区卫生考评中心主任

      副组长:胡  鑫  开元街道党工委人武部部长 

      李为民  鲤中街道党工委人武部部长 

      郑炜煊  海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一雷  临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陈生彬  区卫生考评中心副主任 

      黄  煜  区卫生考评中心工作人员 

      杨友聪  区环卫所工作工作人员    

      李闻凌  区环卫所工作工作人员             

      黄军荣  区城管办工作人员   

      曾泽龙  区城管办工作人员

      王建全  开元街道工作人员 

      许国旗  开元街道工作人员

      李  强  鲤中街道工作人员 

      陈志强  鲤中街道工作人员

      张维新  海滨街道工作人员 

      魏海鹏  海滨街道工作人员

      蔡青锋  临江街道工作人员 

      蔡伟煌  临江街道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考评中心、环卫所、城管办负责巡查全区申遗景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洁状况及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每日巡查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至区卫生考评中心,由区卫生考评中心督促整改并纳入月考评成绩进行核算。

      (二)各街道的2名工作人员每日负责本辖区内申遗景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巡查工作,并将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至区卫生考评中心,同时承接区级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在重大检查活动中须服从区巡查小组的工作抽调安排。

     

     

      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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