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5-13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城管〔2021〕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6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1-04-27 16:42

      

     

    局机关相关股(室)、区城管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道城管办:

      为营造整洁、有序、文明、舒心的校园周边环境,助力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一举顺利通过,现根据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就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创城创卫迎检工作结束。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各幼儿园、大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区域。

      三、整治内容

      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清理各类占道经营乱象。坚决取缔经营“三无”产品、“三俗”文化图本的地摊游商、流动摊贩、查纠店外店、未履行“责任区三包”管理责任行为。

      (二)整治违规户外广告。组织拆除违规设置店招,清理违规布条、横幅、灯箱;整治随意散发及乱涂写的户外广告,特别是以人流、性病治疗、培训机构、托管为主的小广告(牛皮癣)。

      (三)治理共享单车乱象。清理无序停放或损坏的共享单车,查处共享单车经营者未及时履行日常卫生保洁义务、未及时清理无序停放或损坏的共享单车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巡查管控。各街道城管办要落实16小时城市市容管理(7:00至23:00),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及易反弹路段节点守点工作(每个学校至少安排2名人员守点),并安排机动队伍加强动态、错时巡查,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损害校园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或反复纠正3次以上的及时报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并做好巡查整治记录、报告线索清单建档记录工作。

      (二)严厉执法处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街道整治工作,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对屡劝不改违犯者,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建立报告线索处置情况清单。

      (三)开展联合整治。各街道城管办每周至少牵头开展1次以上校园周边集中整治行动,对整治难度大的要提前协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派员配合。涉及多部门管理的热难点问题,要适时联合教育局、交警鲤城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学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合力共管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等秩序乱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立足源头防控,执法过程要注重释法说理,让流动摊贩、周边商铺明晰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引导规范合法经营;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要积极开展“城管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三无”产品、“三俗”文化,共创美好清新校园周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城创卫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系助力“双创”工作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担当作为,全面严格履职,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到位。        

      (二)强化整治督查。区城管办要将校园周边巡查整治情况纳入对街道每月市容考评内容,督促街道城管办落好校园周边整治任务;局综合执法股要会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部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督促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并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整治执法情况。

      (三)注重总结分析。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巩固提炼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梳理治理不足和短板,强化务实举措,推进问题攻坚突破。各街道城管办每周五要将校园周边整治情况报送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邮箱:zfdd5588@163.com),内容要突出整治学校数、查纠类型及数据、立案处罚明细、典型执法案例以及整治不足和拟采取改进措施。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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