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5-13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泉鲤城管〔202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8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1-09-13 09:09

     

    局机关股室、下属单位,各执法中队:

      现将《鲤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净化美化城市空间,打造优美城市天际轮廓线,根据市城管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开展全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泉州市GDP跨万亿和申遗成功为契机,强化贯彻落实《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全面整治、规范设置、疏堵结合、品质提升”原则,严禁设置屋顶、单立柱广告,墙面和落地广告严格规划,店面招牌广告规范有序,重点整治高空户外广告,依法清理各类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打造优美城市空间。

      二、整治时间

      (一) 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 日;

      (二) 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30日起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 中心市区主次干道;

      (二)进出城通道(泉州西高速出入口周边、江南大街、浮桥街、泉州南高速出口沿南迎宾大道至顺济新桥、江滨南路(鲤城段)等通道);

      (三)中心市区“世中会”重要节点、重要区域及重要路线(新华路、新门街-涂门街-津淮街、江滨南路(笋江路-泉州大桥)、南环路、常泰路-泰新路-火炬电子公司);

      四、整治对象

      (一)未经审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重点整治边长超4米,面积超10平方米的高空户外大型广告);

      (二)超出“一店一招”标准的招牌广告(招牌宽度不超出店铺两侧墙面,厚度不超过0.3米、高度不高于二层楼板);

      (三)期限已满但未再续批违规户外广告牌;

      (四)校园周边违规户外广告(突出整治涉黄涉黑等有碍青少年身心健康广告);

      (五)城市“牛皮癣”;

      (六)其他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市貌户外广告。

      五、职责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负责辖区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信息及数据。

      (二)执法大队负责指导各执法中队开展整治,并机动派员协助;执法综合股负责收集整治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区卫生考评中心(城管办)负责对接市综合考评中心,并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验。

      (四)人事教育股负责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加强依法行政指导,组织相关法规规定普法宣传,造浓整治氛围。

      六、实施步骤

      (一) 宣传造势阶段(9月1日一9月7日)

      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发放《通告》(附件1)告知户外广告牌常见违规行为,提醒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并按《通告》要求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人事教育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社会反映问题途径,鼓励市民献计献策,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及意义,造浓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0日前)

      各执法中队在前期调查摸底上,对辖区范围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再摸底再排查,重点摸清违规高空户外广告,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一街(路)一册,一店(单位)一档,并按时上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摸底问题清单(附件2)。

      (三) 全面整治阶段(9月10日一9月30日)

      各执法中队对照整治清单,集中开展全面整治,对违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按规范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拆除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拆除,突出整治违规高空户外广告,并按时上报整治前后对比图(附件3)和工作进展情况,务求整治实效。

      (四) 巩固提升阶段(9月30日起)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执法中队要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防止拆后回潮或新增出现问题,区卫生考评中心(城管办)要加强现场考核查验。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提炼巩固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违规户外广告不仅有碍市容观瞻,更是影响公共安全,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违规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严格监管履职,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广告牌,尤其是高空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整治,确保9月30日前取得初步成效。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区卫生考评中心(城管办)要密切协同协作,合力督促整治提升实效。

      (二) 制定预案,保障安全。各执法中队组织拆除违规高空户外广告前,要提前结合周边环境做好拆除安全预案,确保执法人员、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强制拆除,签订拆除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职责。

      (三)疏堵结合,规范设置。要注重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单位和个人根据2019年4月修订印发的《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附件4)要求,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遇台风、暴雨时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请各执法中队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问题清单(附件1),于9月30日前报送整治前后对比图(附件3)和工作进展情况 (执法综合股邮箱:yrj20200401@163.com)。

      附件:1.通告

      2.鲤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摸底问题清单

      3.问题前后对比图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9〕30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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