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5-13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城管〔2022〕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1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各中队:
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深化“守初心、担使命、重落实、走前列”作风建设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大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大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区城市管理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主题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及时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规范执法等行为,牢固树立队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和理念,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纪律良好、文明规范、执法有力”的城管执法队伍,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区城市管理队伍(含协管员队伍)。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队伍教育培训活动。用好线上线下学习资源,继续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周学习制度,开展常态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积极探索队伍教育新模式,组织开展“世遗古城·清风知鲤”廉洁文化教育研学,引导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在文化浸润中增强廉洁意识。
(二)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行案件办理、项目审查、信息撰写、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岗位练兵”活动,将岗位练兵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督促干部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
(三)组织开展执法示范活动。以“文明用语和程序示范”为主题,组织开展执法演示观摩活动,总结日常执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由大队、各街道中队每月推荐若干名“文明执法示范岗”,组织线上微视频展播或现场学习观摩,通过执法示范,进一步激发队伍工作热情,做好队伍传帮带。
(四)组织开展普法先行宣传活动。以“讲法理讲道理讲情理”为原则落实普法先行工作,编印“门前三包”、油烟市容整治、违法建设警示案例等普法宣传单,结合日常巡查管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专场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
(五)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实践活动。结合学习教育,在队伍中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实践活动,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在每一个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心中,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工作纪律,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原则,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守法、文明执法,着力打造一支“着装严整、举止得体、语言文明、管理规范、程序合法”城市管理队伍。
(六)组织开展作风纪律督查活动。活动教育开展期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巡访活动,对督查巡访中发现的执法过程不文明、执法程序不规范、工作纪律不遵守、个人举止不合规等行为,将严肃进行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学习传达,对应活动各项内容拟定计划,明确活动各内容落实的时间和负责人,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督查检查。要完善本级督巡机制,确保工作纪律、职责分工、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造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充分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用鲜活的形式、丰富的内容、生动的表述反映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活动的生动实践,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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