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根据《关于印发〈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16〕113号)要求,在2023年第一季度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鲤城区在建项目32个,符合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项目32个。本次检查采取听、查、看、问、测等方式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累计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171.85分,项目经理记分182.5分,监理单位记分168.2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分168.2分,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各项目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反馈。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拉杆;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三是个别项目建筑物临边未做防护;四是个别项目未落实标准化自查自纠工作;五是个别项目对接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达标。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施工班子成员未到岗、未请假;二是个别项目砌体拉结钢筋间距超规范要求;三是个别项目梁、柱、剪力墙有蜂窝、孔洞质量缺陷;四是个别项目梁、柱加密箍筋缺少,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不满足;五是个别项目电井桥架接地缺漏项。
三、处理意见
(一)由区质量站、区安全站对检查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记分最多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约谈;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列为下季度“双随机”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盯紧施工安全工作。一是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我市马上就进入汛期,经常强降雨或连续降雨,各在建项目务必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针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开展检查,建立检查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台账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两站也将突出对各项目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巡查,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压实防汛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针对起重机械管控不到位、安全隐患多的,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今年二季度结束前,按市局部署要求,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检查,并将有关排查情况及时上传“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同时综合采取“线上+线下”建档跟踪、涉嫌转包挂靠线索移交、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等方式,紧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三是加强危大工程过程管控。督促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对危大工程辨识登记、方案论证、技术交底、过程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留痕,倒逼企业完善安全内控机制。四是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挂牌制度。4月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用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建机一体化企业每半个月要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检查人员在公示牌上进行标识,落实“像管电梯一样管建筑起重机械”。二季度起,区安全站将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挂牌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对未挂牌公示或挂牌公示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强化质量管控管理。一是加强桩基工程质量监管。要落实好《关于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闽建建〔2022〕2号)、《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要求,督促责任主体按要求在桩基施工、检测、验收等关键环节做好影像留痕,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加强桩基验收监督,突出对验收程序、验收组织、验收结论的监督检查,并通过现场检查复核、到检测单位对留存影像复核等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基桩检测的监督检查抽查。二是加强混凝土实体强度抽测。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是保证结构安全的重要手段,务必强化对回弹取芯质量的把控,保证监督抽测质量。三是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管控,督促施工单位对道路软土路基、地下管网和沥青路面施工时,要留存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附相关影像资料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把隐蔽验收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软基验收、道路弯沉检测、管道闭水试验、沥青混合料质量等重要工序重要控制节点的质量监督,加大实体质量抽查抽测频次。
(三)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年初计划,全年全区在建项目要打造至少1个标准化标杆项目、至少7个标化评定达标项目(其中,至少1个标化评定优良项目,至少6个标准化合格项目)、18个示范岗位数。各在建项目务必要按照《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指南2.0版本》和《鲤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健全完善“1+5”标准化提升工作体系(即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指导+约束激励),优化升级“3456”工作法(即对标创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推行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运用信息化系统(即“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准化创建和运行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工程项目标准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局建工股和区安全站要充分发挥“轻骑兵”服务队作用,加强项目帮扶指导,确保完成2023年度全区建筑施工领域标准化巩固提高目标。
(四)鼓励企业争优创先。一是鼓励指导创建优质工程。加强指导服务,鼓励企业创建省优、市优工程。二是鼓励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落实《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版)》,鼓励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三是继续推行智慧工地试点创建。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指导推动新一批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推广。
附件:2023年鲤城区第一季度建设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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