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2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3年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3-06-02 10:00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区属各建筑业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结合我区住建领域实际,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住建领域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启动仪式

      区住建局定于6月上旬在我区城建田中里项目举办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在建项目、区属建筑业企业要积极参与。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全区住建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宣贯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和全区住建领域企业要结合实际,聚焦房屋结构安全、物业安全管理、消防审验及施工安全等群众关注的问题,采取组织现场活动、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宣传咨询日”相关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住建领域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市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

      (三)强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隐患曝光”活动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梳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并进行曝光,形成舆论阵势。同时,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市住建局和同级安办,并依托“鲤城住建局”公众号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要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预防事故能力。

      (四)强化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宣贯工作

      各在建工程项目和局属有关单位要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2.0版)工作,不断加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工作的宣传深度、广度和频度,深入宣传报道本项目(单位)关于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工作的具体举措、成效和典型做法,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应急部组织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本辖区本领域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局房管股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住建领域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六)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和省、市及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以一封信、发送短信、公益短片等形式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本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七)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要围绕建筑工地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防控、高层建筑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守正创新,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辖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氛围营造。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月”项目观摩等关键时间节点,策划推出形式新颖、内容鲜活的重点报道和新媒体产品,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强化活动实效。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住建领域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住建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建项目于6月28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活动总结报送区住建局。(区属物业服务企业报送局房管股,联系电话:22355819,邮箱:lcfgg22355819@163.com;区属建筑业企业报送局建工股,联系电话:22355820,邮箱:w22355820@126.com;各在建项目报送区安全站,联系电话:22355883,邮箱:lcqaqz@163.com。)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汇总相关企业信息后,形成活动总结报送局建工股。

      附件: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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