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2024年1月5日起,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目前,鲤城区共有在建项目28个,本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采取督查检查的方式,通过现场听、查、看、问、测等方式抽查全区基础范围的12个在建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9份《责令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记分。
此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专用账户落实情况,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情况,区重点项目按合同履行工期情况,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按时支付工程款、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企业法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带队检查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施工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关键工序节点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等安全质量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录入劳务实名制考勤系统;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作业面施工情况;建筑废土安全文明运输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同时,我局随机抽取了检测单位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和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检查、抽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建设单位均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本次检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基本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三是全区建筑工地围挡、规模以上工地车辆冲洗、渣土密闭化运输、场地硬化及绿化覆盖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基本实现主体工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四周围墙设置喷淋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多数责任主体能认真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抽检在建工程项目建筑用砂、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情况,合格率100%;抽查8组混凝土回弹情况,合格率100%。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监理单位未落实专业承包单位资格审查;二是个别施工企业、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班子成员未按要求打卡;三是个别施工单位无法提供租赁机械、材料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悬挑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时未留存影像资料;二是部分项目存在梁板支架架体周边未设置斜杆;三是个别项目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四是个别项目作业工人特种作业证件不符合住建部门要求;五是个别项目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六是模板工程检验批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三)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进场材料交货举牌信息不完整;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基础子分部中间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未制止并书面报告;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混凝土外观蜂窝麻面;四是个别项目未认真组织施工造成桩偏位致使承台加大。
三、处理意见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仔细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全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届时将出现强降雨或连续降雨,各在建项目务必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针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开展检查,建立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台账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安全站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和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突出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压实防汛主体责任。
(二)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务必要按照“六个100%”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处于土方开挖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要全天候开启;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他阶段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要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属于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地,未施工前应先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的项目,砂浆机和建筑废渣临时堆放点周边均要设置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要全面推行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各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省住建厅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在“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中开展自查,并在系统中登记自查安全隐患巡查整改情况,不得随意应付了事。我局将把企业自查情况纳入日常检查的内容,对未按规定开展检查的,一律予以动态监管评价记分,倒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附件:鲤城区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筑市场问题 |
质量、安全问题 |
是否反馈 |
1 |
城建·田中里 |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部分专业分包进场未报审。 |
1、ALC内隔墙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缺; 2、材料员检查时未到岗; 3、8#楼24层N-32轴交N-F至N-J轴剪力墙底部一处蜂窝质量缺陷。 |
反馈完成 |
2 |
鲤城区爱国路片区安商房建设工程项目 |
泉州市鲤城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0月、11月工资存在迟发、未发。 |
1、模板危大工程的方案交底时未留存影像资料; 2、11#楼盘扣式落地架,架体最后一步未设置斜杆,斜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在主节点处; 3、施工现场各个通道口处均未设置安全防护棚; 4、现场抽查7台电动推车,6台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刹车系统缺失; 5、11#楼4轴交C轴电梯井口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杆,1处; 6、抽查现场墙体内预埋金属线管壁厚不足; 7、11号楼一层柱11a-8轴交E轴、二层梁11a-7交11a-A至11a-B,有蜂窝质量缺陷; 8、12号楼一层外墙砌体13a-7至13a-10轴交13a-F至13a-E轴有瞎缝、通缝质量缺陷; 9、12号楼预制叠合板钢筋保护层未检测。 |
未反馈 |
3 |
教育产业园项目一(通政小学田中校区项目) |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项目管理班子谢标劳动合同未提供,卢玉兴尚未缴纳社保; 2、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例会未附会议照片。 |
1、6层作业层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2、6b-6交6b-13~6b-D轴六层梁 KL10(2)加密箍筋少1道; 3、6a-B交6a-12轴二层柱KZ28根部一处蜂窝; 4、6层6b-a交6a-1至6a-12扫地杆2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 5、6层楼梯6a-c至6a-e交6a-2至6a-4立柱底部采用焊接钢筋做支撑,发现一处; 6、39#桩偏位造成承台加大。 |
反馈完成 |
4 |
丰泽区新安江新型建筑材料厂2#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丰泽区新安江新型建筑材料厂 |
福建全艺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发包单位未每月对承包单位资质有效性、失信情况、安全管理进行审核; 2、个别工人未签劳动合同; 3、技术负责人未参加监理例会。 |
1、活动板房芯材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 2、1层1-7交a-d1处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 3、屋面板、五层柱、五层梁板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举牌信息不完整; 4、抽查C轴交3轴一层柱根部1处蜂窝;7轴交A轴、D轴交2轴一层柱根部各1处孔洞;D轴交3轴一层柱根部1处修补,无修补记录; 5、5层梁板1-7交a-d扫地杆2处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 6、1台洗车设备开关箱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7、5层1-2交c-d楼层边临边1处未做防护; 8、抽查三层墙体内预埋的jdg管壁厚不足。 |
反馈完成 |
5 |
城建·江南里 |
福建省泉一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闽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发包单位未每月审核一次; 2、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 |
1、S3-4轴交S3-C轴13至14层楼梯间剪力墙错台约20mm; 2、预拌混凝土交货举牌信息不完整; 3、预制叠合板未做进场实体检验;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基础子分部中间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按规定进行实体强度和氯离子含量检测; 5、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基础子分部中间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无书面材料予以制止; 6、1个电焊工使用技能鉴定中心证件; 7、S3-4轴交S3-C轴五层柱根部缺陷修补无记录; 8、S3-1至S3-3交S3-E KL17(2)十七号梁箍筋数设计3肢,现场为2肢; 9、13层a交1-6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发现1处; 10、16层梁板支撑体系a-e交1-6扫地杆、剪刀撑3处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 11、16层模板工程检验批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12、连墙件没有按方案采用高强度螺栓,发现3处。 |
反馈完成 |
6 |
建发养云 |
泉州兆翔置业有限公司 |
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 |
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 |
1、悬挑外脚手架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未留存影像资料; 2、项目部提供的特种作业证件中,架子工曾沛彪为假证,赵庆荣和邱忠兵证件不符合住建部门要求; 3、10号楼18层10-21轴交10-F至10-G轴剪力墙底有蜂窝; 4、10号楼18层电梯前室风管穿墙无套管; 5、6号楼20层32轴交B-D轴墙柱拉结钢筋设计值双排直径6@500,实测值单排直径6@500。 |
反馈完成 |
7 |
城建·满堂里二(坂头安商房) |
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1、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 |
1、B1-1#塔吊监控未与省厅视频监控平台对接; 2、3号楼3-10轴至3-11轴楼梯一层至二层梯板厚度设计值16cm16cm,实测值16cm ,15cm; 3、地下室D5交D-M至D-N 轴砼外观质量缺陷擅自修补; 4、3号楼五层直径20电渣压力焊接头未送检。 |
反馈完成 |
8 |
城建·水墨江澜小区(二期) |
泉州弘泽置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1、基坑支护班组合同代签; 2、未提供材料采购合同、支付凭证。 |
1、C3楼处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台; 2、基坑支护专家论证会议的影像资料未留存; 3、2#塔吊未安装远程监控; 4、地下室顶板梁C2a-E至C2a-D交C2a-1加密箍筋少1根,二排筋与一排筋间距10cm1处; 5、C2D-2轴~C2D-3轴交C3-D轴~C3-A轴三层梁板,漏设水平拉杆,发现1处; 6、钢筋弯曲机开关箱进行未连接PE线,该箱门未与PE线连接,PE端子板缺失; 7、一层柱C3-5交C3-C轴5KZ14柱底有蜂窝现象。一层柱C3-4交C3-A轴5KZ11柱底砼外观质量缺陷擅自修补。 |
反馈完成 |
9 |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六、配套道路十一) |
泉州海悦建设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
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第2期(12月)工程款未拨付; 2、预付款未支付; 3、部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缴公司社保; 4、未提供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合同及工资单。 |
1、焊工张建平在对石材切割机轨道进行焊接时未按规定进行动火审查; 2、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到场履职; 3、配套道路十一高边坡处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告示牌; 4、一路软基处理23-13、49-33、137-10桩承载力经检验不满足设计要求; 5、抽查十一路KO+290,5*4孔直径150电力排管构筑物尺寸设计值1580mm*1070mm,实测值1380mm*970mm; 6、抽查十一路KO+240 DL-14电力检查井砌体竖向砂浆不饱满。 |
反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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