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38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07-08 11:21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根据《泉州市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泉建安〔2024〕4号)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泉州市鲤城区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决定即日起,在全区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利用2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一)聚焦“疏”,统筹推进以下工作:

      1.统筹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2.在推进片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古城改善提升等项目时,注重改善提升既有建筑、场所的消防疏散、逃生和救援等各类“生命通道”。

      (二)做好“堵”,突出整治以下重点: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①未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②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③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应急照明和指示灯工作异常;④未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

      2.施工现场不符合疏散要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未按规范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以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二)并查整治(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12月)。以小区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5年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隐患排查。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全面发动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等对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详见附件2)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相关负责人按规定带队开展自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自查情况要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同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切实查清本辖区本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二)整治销号。局属有关股室(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会同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三)严格执法。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打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情形,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疏散通道占堵等问题。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格执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曝光典型。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工作质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整治,全力维护本辖区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局属有关股室(单位)要积极运用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联系人:郭海阳,联系方式:18959828895;电子邮箱:lcfgg22355819@163.com。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重点工作清单

         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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