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54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7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智慧住建”安全生产责任险监管模块的通知》(泉建建〔2024〕4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告知提供安责险服务的保险机构应为投保项目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将全流程线上服务数据对接到“智慧住建”平台的“安责险监管”模块,并于9月15日前联系“智慧住建”工作人员完成申请数据对接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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