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57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0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09-09 17:01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2024年7月1日起,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目前,鲤城区共有在建项目27个,本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采取督查检查的方式,通过现场听、查、看、问、测等方式抽查全区基础范围的12个在建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12份《责令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记分。

      此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专用账户落实情况,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情况,区重点项目按合同履行工期情况,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按时支付工程款、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企业法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带队检查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施工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关键工序节点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等安全质量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录入劳务实名制考勤系统;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作业面施工情况;建筑废土安全文明运输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同时,我局随机抽取了检测单位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和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检查、抽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建设单位均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本次检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基本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三是全区建筑工地围挡、规模以上工地车辆冲洗、渣土密闭化运输、场地硬化及绿化覆盖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基本实现主体工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四周围墙设置喷淋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多数责任主体能认真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抽检在建工程项目建筑用砂、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情况,合格率100%;抽查8组混凝土回弹情况,合格率100%。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发包单位未每月对承包单位资质有效性、失信情况、安全管理进行审核;二是个别施工企业、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班子成员未按要求打卡;三是个别施工单位无法提供租赁机械、材料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悬挑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时未留存影像资料;二是个别项目存在梁板支架架体周边未设置斜杆;三是个别项目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四是部分项目分配电箱、木工锯台漏电保护器失效;五是个别项目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

      (三)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砼外观质量缺陷在砼子分部验收前修补;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基础子分部中间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未制止并书面报告;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混凝土外观蜂窝麻面;四是个别项目未认真组织施工造成桩偏位致使承台加大。

      三、处理意见

      (一)本次检查中,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建·满堂里(坂头安商房)整体较好,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问题,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二)福建省正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天总部研发中心管理情况较差,现场存在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问题,对福建省正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泽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下半年差异化管理项目,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到岗履职,提升项目施工安全质量。

      (三)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仔细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经我局多次督促,仍有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本次建筑市场暨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对海天研发总部大楼、泉州鲤城后坑安置地10号楼(鲤城长租公寓)、通政中心小学北校区等10个项目(详见附件2)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全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我市正处于汛期,强降雨或连续降雨较多,各在建项目务必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针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开展检查,建立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台账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一月一专题”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压实防汛主体责任。

      (二)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务必要按照“六个100%”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处于土方开挖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要全天候开启;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他阶段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要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属于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地,未施工前应先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的项目,砂浆机和建筑废渣临时堆放点周边均要设置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要全面推行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省住建厅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在“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中开展自查,并在系统中登记自查安全隐患巡查整改情况,不得随意应付了事。我局将把企业自查情况纳入日常检查的内容,对未按规定开展检查的,一律予以动态监管评价记分,倒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附件:1.鲤城区2024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2.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问题反馈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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