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6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6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开展国庆节期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是否通过企业安全检查系统按规定频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备案人员信息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岗履职。
(二)施工安全员履职能力提升情况。安全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履职情况;落实“施工安全日志”情况。
(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验收;重点抽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控情况。
(四)扬尘整治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施工方案,房建市政工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场地周边围挡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道路路面硬化100%、裸土覆盖或绿化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
(五)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部署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建立台账,隐患是否落实整改闭环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是否落实审批管理制度。
四、组织机构
区住建局成立国庆节期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组,负责检查工作。
组 长:蔡元为 区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张雷凯 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苏志群 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法人
林传雄 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主任
成 员:由局建工股牵头组织,抽调区安全质量中心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和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二)请各检查组于每日下午5点前将有关检查情况和问题清单(详见附件)报送至局建工股汇总统计。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发出整改通知单;对检查发现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2024年国庆节期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表
2.建筑施工安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四个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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